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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能記得我的名字、我的年齡,

記得我是個女人,但至於其餘的,

早就被死亡吞沒了。

還有痛楚,我記得死亡時所感受到的痛楚。

那真是十分刻骨銘心。

我在又冰又冷、令人窒息的墳墓深處。

就是從那時開始,我展開第一次陰魂不散的生涯。

海倫是一縷飄盪了一百三十年的孤寂幽魂。她能留在世界上,而非深陷在黑暗的地獄,是因為她跟隨著宿主,生活在這個世界上。海倫跟隨的宿主全是雅好文藝的人,而且一任一任的宿主之間,總有著某種的關連性。海倫陪伴著宿主生活,甚至給予宿主創作的靈感,即使如此,海倫的宿主卻看不見她。因為,海倫是幽魂,是飄盪的光。

直到那天,在宿主布朗先生的課堂上,海倫和那個少年的目光相遇了,這是第一個可以看見海倫的人,海倫震驚、恐懼,少年告訴她,他原本也是光,但是因為進入了一個因嗑藥而垂死的少年身體中,所以他變成了人。少年請求海倫離開布朗先生和他生活在一起。海倫遲疑許久,最後她發現在自己心念的轉換間,她居然無法再進入布朗先生的家,於是她跟隨在少年比利,幽魂詹姆士的身邊。詹姆士希望海倫和他一樣,幾經尋覓,他們找到了另一個女孩珍妮佛的身體作為海倫暫住的地方。

一開始海倫是喜悅的,一百多年來無法感受到的一切,現在全部都感覺到了。她和詹姆士甚至成了情侶。但海倫慢慢發現這個家庭是如此禁錮人心,珍妮佛的父母對宗教十分狂熱,要求珍妮佛只能和教會的人往來,他們甚至燒毀珍妮佛的照片,不給她一絲自由。珍妮佛在這樣的環境下,靈魂逃離了軀殼,才給了海倫可趁之機。然而海倫和詹姆士的戀情被父母發現,他們誤會海倫和布朗先生有染,而詹姆士寄宿的身體比利,原本是個吸毒、犯罪的青少年,比利因為目睹強暴卻不伸出援手而被警方拘捕,但詹姆士對這一切真的一無所知......

詹姆士逐漸想起他生前的事,而比利的魂魄也在家中晃蕩,終於有一天,比利回到了他的身體中,而詹姆士不知去向。珍妮佛的父親有了外遇,她的母親精神瀕臨崩潰,加上詹姆士的失蹤,海倫嘗試脫離珍妮佛的身體卻不成功,最後,海倫決定用自殺的方式脫離這個軀體,而原本遊蕩的珍妮佛回到了她的身體。珍妮佛和比利完全失去了這段經歷的記憶,他們誤以為對方是自己的戀人。海倫和詹姆士最後也尋覓到了彼此。

閱讀這本小說,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。在我們成長的過程當中,應該也曾有過一段時間,我們羨慕別人所擁有的,想要變成他,去享受這一切,然而這真的是幸福嗎?別人有的真的是最好的嗎?詹姆士違反了幽魂跟隨宿主的規則,侵入了比利的身體,原本他為了重新擁有一切而高興,卻發現比利竟是個嗑藥的少年;海倫的軀體珍妮佛看似完美,但是珍妮佛卻被父母給予的壓力重重地箝制著。當這兩個幽魂期待擁有人的軀體時,卻忽略了他們背後所背負的一切。所幸最後他們選擇重回到幽魂的世界。

人總是在失去之後,才明瞭自己失去了些什麼。珍妮佛的魂魄逃離了她的軀體,比利也因為嗑藥而差點失去生命。對他們而言,他們的靈魂原本都想掙脫軀體的限制,因此當他們的靈魂脫出時,照理來說應該是喜悅的,他們應該不想回到原本的軀體。但他們的魂魄終究在軀體附近遊蕩,渴望重回軀體,是失去,讓他們懂得自己的損失,亟欲重回軀體的懷抱。

《幽微之光》傳達的是珍惜與感激,唯有懂得珍惜與感激,才是真正的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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